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巨单高速项目自购物资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CR2203-JG-GKZB-2017-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德上线巨野至单县(鲁皖界)段,已完成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东高速巨单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巨单高速项目,现对自购物资进行第1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国家高速德上线巨野至单县(鲁皖界)段 ,起讫桩号为k24+027~k42+783,全长18.756公里,建设标准为双向
车道高速公路,设互通一处,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
,路基宽度 27.0 米,计划工期846日历
,工程合同额5.77亿元,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11.98万方、借土填方308.12万方、石灰土94.9万方、水泥搅拌桩0.98万米、强夯1.73万平米、混凝土12.4万方、钢筋1.5万吨、水稳混合料18.8万立方,沥
混合料10.1万吨,桥梁工程2080.88m(大桥1292.6 /3、中桥228 /3、分离式立交桥335.08 /5、桥通175.2 /5,其中新万
大桥为提梁拱桥为本项目重难点工程,涵洞38座,通道2处
2.2.1钢材招标内容如下:
2.2.2水泥招标内容如下:
2.2.3减水剂招标内容如下:
2.2.4粉煤灰招标内容如下:
2.2.5
砂招标内容如下:
2.2.6碎石招标内容如下:
2.2.7柴油招标内容如下:
2.2.8 声测管招标内容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代理品牌:只限于
钢永锋、莱钢、莱钢永锋、济钢、济钢闽源、邯钢、
钢铁七大品牌
3.1.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6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
投标
3.2水泥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2.1代理品牌:只限于
水水泥、中联水泥、葛洲坝水泥三大品牌
3.2.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
不接受粉磨站厂家投标,不接受旋窑和立窑同
存在生产的厂家;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2.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
投标
3.3减水剂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吨,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3.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
3.3.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3年(2014年-2016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
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3.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3年(2014年-2016年)国家重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3.3.6履约信用: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2014-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生产厂家
3.3.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
投标
3.4粉煤灰
3.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4.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一级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50万吨(含)以上,二级粉煤灰年产量100万吨(含)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不接受二次加工的产品;
3.4.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4.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4.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4.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4.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
投标
3.5
砂
3.5.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5.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5.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5.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
投标
3.6碎石
3.6.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6.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6.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6.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6.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6.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
投标
3.7柴油
3.7.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7.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7.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7.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7.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7.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
投标
3.8声测管
3.8.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8.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8.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8.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8.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
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14日至2017年7
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11:30、
14:30-17:00(
京
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R2203-JG-GKZB-2017-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德上线巨野至单县(鲁皖界)段,已完成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国家高速德上线巨野至单县(鲁皖界)段 ,起讫桩号为k24+027~k42+783,全长18.756公里,建设标准为双向
2.2.1钢材招标内容如下:
物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GC-01 |
圆钢 |
HPB300φ16 |
吨 |
5.2 |
项目指定地点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2 |
圆钢 |
HPB300φ12 |
吨 |
20 |
||||||
3 |
圆钢 |
HPB300φ10 |
吨 |
600 |
||||||
4 |
圆钢 |
HPB300φ8 |
吨 |
165 |
||||||
5 |
螺纹钢 |
HRB400Φ32 |
吨 |
85 |
||||||
6 |
螺纹钢 |
HRB400Φ28 |
吨 |
400 |
||||||
7 |
螺纹钢 |
HRB400Φ25 |
吨 |
1300 |
||||||
8 |
螺纹钢 |
HRB400Φ22 |
吨 |
1100 |
||||||
9 |
螺纹钢 |
HRB400Φ20 |
吨 |
300 |
||||||
10 |
螺纹钢 |
HRB400Φ18 |
吨 |
40 |
||||||
11 |
螺纹钢 |
HRB400Φ16 |
吨 |
900 |
||||||
12 |
螺纹钢 |
HRB400Φ12 |
吨 |
1900 |
||||||
13 |
螺纹钢 |
HRB400Φ10 |
吨 |
117 |
||||||
1 |
GC-02 |
圆钢 |
HPB300φ10 |
吨 |
667 |
项目指定地点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2 |
螺纹钢 |
HRB400Φ28 |
吨 |
480 |
||||||
3 |
螺纹钢 |
HRB400Φ25 |
吨 |
1511 |
||||||
4 |
螺纹钢 |
HRB400Φ22 |
吨 |
1182 |
||||||
5 |
螺纹钢 |
HRB400Φ20 |
吨 |
404 |
||||||
6 |
螺纹钢 |
HRB400Φ16 |
吨 |
1104 |
||||||
7 |
螺纹钢 |
HRB400Φ12 |
吨 |
2025 |
物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SN-01 |
水泥 |
P.O32.5 |
吨 |
3411.5 |
项目指定地点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2 |
水泥 |
P.O42.5 |
吨 |
23229.8 |
||||||
3 |
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3855.7 |
||||||
4 |
水泥 |
P.O52.5 |
吨 |
5533.5 |
||||||
1 |
SN-02 |
水泥 |
P.O32.5 |
吨 |
3411.5 |
项目指定地点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2 |
水泥 |
P.O42.5 |
吨 |
23229.8 |
||||||
3 |
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3855.7 |
||||||
4 |
水泥 |
P.O52.5 |
吨 |
5533.5 |
物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JSJ-01 |
减水剂 |
聚羧酸 |
吨 |
635.4 |
项目指定地点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物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FMH-01 |
粉煤灰 |
二级 |
吨 |
11979 |
项目指定地点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物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HS-01 |
|
中粗砂 |
吨 |
58077 |
项目指定地点(拌合站)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2 |
||||||||||
3 |
||||||||||
1 |
HS-02 |
|
中粗砂 |
吨 |
58077 |
项目指定地点(拌合站)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2 |
||||||||||
3 |
物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SS-01 |
碎石 |
5-10 |
吨 |
15204 |
项目指定地点(拌合站)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2 |
碎石 |
10-20 |
吨 |
42906 |
||||||
3 |
碎石 |
16-32.5 |
吨 |
17769 |
||||||
1 |
SS-02 |
碎石 |
5-10 |
吨 |
15204 |
项目指定地点(拌合站)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2 |
碎石 |
10-20 |
吨 |
42906 |
||||||
3 |
碎石 |
16-32.5 |
吨 |
17769 |
物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CY-01 |
柴油 |
0# |
吨 |
200 |
项目指定地点(拌合站)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1 |
CY-02 |
柴油 |
0# |
升 |
118000 |
项目指定地点(施工现场)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2000 |
50000 |
物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SCG-01 |
声测管 |
φ50X1.5 |
吨 |
167 |
项目指定地点 |
项目指定人员 |
2017.7-工程结算 |
500 |
50000 |
3.1钢材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代理品牌:只限于
3.1.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3.1.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1.6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3.1.8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水泥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1代理品牌:只限于
3.2.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
3.2.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2.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2.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3.2.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减水剂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吨,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3.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
3.3.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3年(2014年-2016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
3.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3年(2014年-2016年)国家重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3.3.6履约信用: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2014-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3.3.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生产厂家
3.3.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粉煤灰
3.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4.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一级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50万吨(含)以上,二级粉煤灰年产量100万吨(含)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不接受二次加工的产品;
3.4.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3.4.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4.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4.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3.4.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3.5.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5.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3.5.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5.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5.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3.5.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碎石
3.6.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6.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6.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3.6.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6.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6.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3.6.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柴油
3.7.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7.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7.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3.7.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7.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7.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3.7.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声测管
3.8.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8.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8.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8.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8.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
3.8.7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9其他: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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