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本地传输网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214_110177718
招标人:辽宁省分公司本部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本地传输网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CULN-2018020004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的概况及预估规模:本地主干光缆工程、移动基站传输接入工程、本地综合接入工程。全省预计投资1.5439亿元(不含税)。
1.1.2实施地域:辽宁省(葫芦岛除外)。
1.1.3计划工期:订单发送之日起计算,详见技术规范书。
1.1.4质量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
1.1.5技术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 承包方式: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3 本项目划分为 16 个标段;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4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折扣)上限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中至少一项:
(1)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2)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
(3)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3 投标人须具备2016 -2017年符合本次招标的国内通信类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项目的施工或设计的合同至少2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工程的业绩,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及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其他要求:总承包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可依法分包,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法方式选择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2 月 22 日至2018 年 2月 27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214_110177718
招标人:辽宁省分公司本部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本地传输网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CULN-2018020004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的概况及预估规模:本地主干光缆工程、移动基站传输接入工程、本地综合接入工程。全省预计投资1.5439亿元(不含税)。
1.1.2实施地域:辽宁省(葫芦岛除外)。
1.1.3计划工期:订单发送之日起计算,详见技术规范书。
1.1.4质量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
1.1.5技术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 承包方式: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3 本项目划分为 16 个标段;
序号 |
标段 |
地市 |
预算(不含税)(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标包分配原则及对应的实施地域 |
1 |
标段1 |
沈阳1 |
1613 |
2 |
详见附件1:标段划分-本地网传输 |
2 |
标段2 |
鞍山 |
506 |
2 |
|
3 |
标段3 |
抚顺 |
356 |
2 |
|
4 |
标段4 |
大连1 |
1789 |
2 |
|
5 |
标段5 |
本溪 |
389 |
2 |
|
6 |
标段6 |
丹东 |
672 |
2 |
|
7 |
标段7 |
沈阳2 |
1747 |
2 |
|
8 |
标段8 |
锦州 |
683 |
2 |
|
9 |
标段9 |
大连2 |
1214 |
2 |
|
10 |
标段10 |
营口 |
658 |
2 |
|
11 |
标段11 |
阜新 |
451 |
2 |
|
12 |
标段12 |
沈阳3 |
1456 |
2 |
|
13 |
标段13 |
辽阳 |
636 |
2 |
|
14 |
标段14 |
朝阳 |
1989 |
3 |
|
15 |
标段15 |
铁岭 |
649 |
2 |
|
16 |
标段16 |
盘锦 |
631 |
2 |
|
合计 |
15439 |
33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折扣)上限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中至少一项:
(1)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2)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
(3)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3 投标人须具备2016 -2017年符合本次招标的国内通信类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项目的施工或设计的合同至少2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工程的业绩,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及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其他要求:总承包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可依法分包,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法方式选择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2 月 22 日至2018 年 2月 27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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