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等四个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411_120391008212971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等四个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等四个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青白江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70-01-231189】SZGF-155号、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47-01-231270】SZGF-157号、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47-01-231278】SZGF-158号、青审批建【2018-510113-47-01-252628】SZGF-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70-01-231189】SZGF-155号、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47-01-231270】SZGF-157号、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47-01-231278】SZGF-158号、青审批建【2018-510113-47-01-252628】SZGF-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等四个融资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
2.4建设规模:
青白江区城厢御龙城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328亩,总建筑面积约77.72万平方米,户数5380户,最大可安置人数约12263人;
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5亩,总建筑面积约13.89 万平方米,户数1070户,最大可安置人数约2376人;
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92亩,总建筑面积约83.1万平方米,户数6458户,最大可安置人数约15878人;
呈祥大道建设工程全线长约4.5公里,路基宽40米,沥青砼路面,按市政道路标准建设。
2.5计划工期:
青白江区城厢御龙城安置房建设项目计划工期42个月;
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计划工期24个月;
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计划工期42个月;
呈祥大道建设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融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5所有投标人的施工单位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本(注册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有6个月以上相关社保记录)单位人员),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7财务要求:2016年至今无亏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a、投、融资项目: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或在建不少于1个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融资工程项目。b、房建项目: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或在建不少于1个建筑面积20万平米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已完业绩以交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4月1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411_120391008212971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等四个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等四个融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青白江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70-01-231189】SZGF-155号、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47-01-231270】SZGF-157号、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47-01-231278】SZGF-158号、青审批建【2018-510113-47-01-252628】SZGF-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70-01-231189】SZGF-155号、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47-01-231270】SZGF-157号、青发改审批【2017-510113-47-01-231278】SZGF-158号、青审批建【2018-510113-47-01-252628】SZGF-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等四个融资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
2.4建设规模:
青白江区城厢御龙城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328亩,总建筑面积约77.72万平方米,户数5380户,最大可安置人数约12263人;
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5亩,总建筑面积约13.89 万平方米,户数1070户,最大可安置人数约2376人;
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92亩,总建筑面积约83.1万平方米,户数6458户,最大可安置人数约15878人;
呈祥大道建设工程全线长约4.5公里,路基宽40米,沥青砼路面,按市政道路标准建设。
2.5计划工期:
青白江区城厢御龙城安置房建设项目计划工期42个月;
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宏翔乐居安置房建设项目计划工期24个月;
青白江区祥福镇福地新城安置房建设项目计划工期42个月;
呈祥大道建设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融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5所有投标人的施工单位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本(注册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有6个月以上相关社保记录)单位人员),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7财务要求:2016年至今无亏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a、投、融资项目: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或在建不少于1个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融资工程项目。b、房建项目: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或在建不少于1个建筑面积20万平米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已完业绩以交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4月1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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