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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4号线4标一工区项目部盾构用高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3 收藏项目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4号线4标一工区项目部盾构用高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W2-2018厦门轨道4号线-28-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招标条件
本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4号线4标一工区项目部盾构用高压电缆采购招
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
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4号线4标一工区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DL-01;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DL-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
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
2015-2016年或2016-2017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
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④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
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
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工程相
关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
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2专用资格要求
①满足通用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②注册资本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③具有近三年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
户评价等材料)。
④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
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4月28日08时00分到2018年05月0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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