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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桶装饮用水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3 收藏项目
辽源市公安局桶装饮用水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就辽源市公安局桶装饮用水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0773-1841GNJLFWGK0812
2、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资质采购Z[20180330]-0006号
3、采购单位:辽源市公安局
4、招标项目:辽源市公安局桶装饮用水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
5、招标内容:入围6名桶装饮用水供应商。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方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需求,并不作为采购方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方在需求期内未向入围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或者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需求方违约,入围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方违约责任,实际供应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用途:工作需要
8、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9、招标范围:桶装饮用水供应商6名。
10、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接到用水电话后40分钟内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完全满足所需数量。供应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是密封完好,桶无污渍无破损。。
11、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
1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1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饮料或桶装水等);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辽源市境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投标人所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应符合国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提供地市级及以上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17年以来水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及水桶合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4月23日至4月27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如证件不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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