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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北投灌阳风电有限公司风电项目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4 收藏项目
国电北投灌阳风电有限公司风电项目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2-SGZB18-0122
日期:2018年04月24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采用国内公开,一步制,网上开标
1.2招标条件
主体项目已经竣工,全部风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灌阳马头风电场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西北的灌阳县灌阳镇西北面马头村附近的山脊顶部,规划场址西侧与全州县搭界,距离灌阳县直线距离约20km。规划场址中部有去往马头村的乡道Y502穿过,另外,黄关镇→西山乡→大坪村的县道X141可达场址南部山脊山脚,X141、Y502均与省道S201相通,场址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好。进场道路已改造完成满足进场要求。本次招标建设水土保持工程主要为马头风电场场内道路边坡、平台、渣场、临建设施的复绿及部分工程措施。
招标范围:承包人应完成的马头项目的植被恢复工程(见工程量清单)。包括按照本植被恢复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
(1)场内道路岩质和土质边坡的植被恢复。
(2)场内道路、风机平台、场区排水措施整治。
(3)风机平台、临时道路、渣场的植草(含上下边坡)。
(4)完成水土保持验收资料及配合验收工作。
(5)水保建设正面视频宣传资料(每个项目不少于10min)。
(6)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要求的一切辅助工作。
具体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灌阳项目植被恢复工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至少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风电场或高速公路植被恢复工程。至少提供一个项目通过水利部门验收意见鉴定书或备案证明。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8年04月24日09:00至2018年05月03日16:00出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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