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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甲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6 收藏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甲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18-WZ-01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甲醇采购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化肥厂甲醇采购,用做制醚装置醚化反应原料。
2.招标范围:化肥厂甲醇采购,9000吨。
3.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附件(技术规格书)。  
4.结果执行期限:2018年8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5.交货地点:到站:吉林北
收货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专用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运单备注:吉林石化丙烯腈厂
6.投标价:
投标单价=一票制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铁路返空费单价。
投标单价为评审价格;一票制到厂单价为合同签订价格;铁路返空费单价为评审总费用使用,实际铁路自备车返空费由吉林石化承担。
其中铁路含税返空费=测算的吨公里单价(根据实际返空测算给出)*公里数。
铁路运距测算的吨公里单价0.055。
报价单必须详细列出投标单价、一票到厂单价、返空单价、投标总金额、一票到厂总金额。
7. 价格调整机制:
参照隆众网东北区域周均价,依据周平均价变化幅度,启动结算价格调整机制,按波动幅度同比例修正结算价。
中标一票制到厂价格(含所有税费)为A元/吨。
开标当日隆众网东北区域周均价为B元/吨。
发货当月前三周和前月最后一周周均价加权平均价格为C元/吨。
最终结算价格P=A+(C-B)。
8.单据交付:发货前供应商须提交质量检验报告;货物发出后1日内须及时提供发货计量单据。
9.结算方式:按最终结算价格,一票制结算(含所有税费)。
10.付款:当月发货,卸货后月份挂帐,下月付款。
11.质量控制:质量未达吉林石化质量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费用及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2.月度结算量:根据吉林石化公司月份到货的实际卸车进度,通知供应商当月可结算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2017年集团公司通用化工产品甲醇定商集中采购结果中确定的东北区域甲级制造商。
2.其他要求: 发货方式:按吉林石化要求进度发货,采用铁路运输的运输方式(供应商必须有铁路运输的能力和发运资质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8-04-26 8:00:00至 截止时间:2018-05-03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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