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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3-6#地下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10 收藏项目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3-6#地下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10   阅读次数: 2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3-6#地下车库工程已由河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鹿泉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公司院内
2.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计划工期:自2018年6 月 14日至2018年 10月11日,共计1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面积:1391.14平方米,地下车库为混凝土板柱-抗震墙结构,储藏室为砖混结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是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名录内单位)、具有公安部颁发爆破作业单位施工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安B本的安全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具有2014、2015、2016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4.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下载时间:2018年5月10日9:00时至2018年6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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