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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吸收塔侧搅拌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3 收藏项目
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吸收塔侧搅拌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吸收塔侧搅拌 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 购 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环保分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5月22日
1.采购方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满足相应资格、类似业绩的单位(简称“投标人”),就本次竞争性谈判标的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资格条件:
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税务登记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17%增值税发票);
具有标的相同/相近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如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具有设计、制造与竞争性谈判产品相同的能力,且具备满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无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产品,这些产品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投标人不得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提示:对不符合资格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您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对于投标提交虚假资料的,一律废标,并有权拒绝本公司其它项目竞争性谈判,由于工期紧,而公司的合同生效周期较长,合同双方签字后即视为生效,必须待收到生效合同或收到预付款方可排产的慎虑。
报名厂家需主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如不提供则自动取消报名资格,由于厂家较多,不做另行通知。望谅。
3. 标的范围见以下清单,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标包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01 吸收塔侧搅拌 1 进口
4.***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27日北京时间12时,逾期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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