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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度45%液体氢氧化钠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4 收藏项目
2018年下半年度45%液体氢氧化钠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8-SY23-WZ026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大连石化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产品范围:45%液体氢氧化钠(简称“液碱”),液碱数量:预计15000吨,具体数量按照生产技术处和机动设备处化工原材料月度计划执行,以实际结算量为准,共一个标包;
1.2实施或交货地点:直送至买方大连储罐(大部分直送液碱调合储罐;少量直送硫磺、电厂、烷基化等装置储罐,少量直送用车辆净载重约10吨);
1.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买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要求卖方接到通知后次日内到货;
1.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条件;
1.5资质要求:
1.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复印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盖章复印件。
1.5.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贸易商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液碱(或氢氧化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负责运输企业的运输人员、车辆等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①运输企业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第8类:腐蚀性物质);
②液碱运输车辆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带“危化品运输”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范围包含第8类);
③液碱运输驾驶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液碱运输押运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
1.5.4、投标人应具有液体氢氧化钠的销售业绩,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累计液体氢氧化钠供应业绩在6000吨及以上(以提供的发票为准),并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清晰的合同证明材料,且对应每份合同必须提供发票复印件,未提供发票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文字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业绩)。
1.5.5、正常供货时,接到买方通知后次日内到货。紧急用料时,需满足10小时内到货。
招标文件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_29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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