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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4 收藏项目
2016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8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洮发改审批[2017]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自筹100%。招标人为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一标段:道路工程,兴隆路(兴安街-古树街)、沁园街(繁荣路-团结路)、宏声路(兴安街-光明街)、民强路(兴安街-光明街)、古树街(团结路-建设路),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二标段:隆路(兴安街-古树街)、沁园街(繁荣路-团结路)、宏声路(兴安街-光明街)、民强路(兴安街-光明街)、古树街(团结路-建设路),各街道路的排水管线、供水管线、燃气管线、路灯、供电套管。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招标范围:施工图的全部内容,二个标段,资金来源:自筹,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洮南市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 06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 年10月30日,工期132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两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8年 05月 23 日至 2018 年 05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4:00 时至 17:00_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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