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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郑州航空港国际引智展示中心”办公家具及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5 收藏项目
“中国郑州航空港国际引智展示中心”办公家具及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524_10078381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金来源: 其它  
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就“中国郑州航空港国际引智展示中心”办公家具及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郑州航空港国际引智展示中心”办公家具及设备招标项目
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1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电脑桌、办公椅、办公桌、沙发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资金:1000000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合格;
7、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打造集人才展示宣传、资源信息共享、创新创业支持和“一站式”服务保障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承担国家引智试验区、专家服务基地和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等内容,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人才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是海内外各类人才(团队),具有高端性、前沿性和引领性;本项目采购标的按最新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安全、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等要求也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本项目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数量等在采购内容附表中显示;本项目验收标准按最新国家规定的行业相关验收标准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采购过程中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营业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1、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 5 月 25 日-2018年 5 月 3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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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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