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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龙马、一幼路口增设信号灯、完善市区停车泊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30 收藏项目
河北龙马、一幼路口增设信号灯、完善市区停车泊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530_1008101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马、一幼路口增设信号灯、完善市区停车泊位工程已由 涿州市发展改革局 以 涿发改投资[201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1在范阳路与一幼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1套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1套;在龙马路与航空路交叉口,增设交通信号灯1套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1套;2在城区范阳路、华阳路、桃园路、冠云路、东兴街、甲秀路、东大街、仁和路道路两侧及便道相应位置,施划停泊位6975个。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投资估算:166.6165万元
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可提供相应的产品和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一级(省公安厅颁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不超过2个。 资质, 无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不超过2个。。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5-30 至 2018-06-04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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