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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龙宇煤化工富余合成气制2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直流屏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13 收藏项目
河南能源龙宇煤化工富余合成气制2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直流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LYCCⅢ-20180613-02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613_100866838
开标时间:2018-07-0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30万元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河南能源龙宇煤化工富余合成气制2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的直流屏(招标编号:HNEC-LYCCⅢ-20180613-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直流屏
基本参数:220V 100AH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3.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3.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4、投标人应有直流屏研发、生产、质量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5、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6、应具备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投标人应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必须具有10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和用户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具有技术文件的要求所列型号和规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
9、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最少五个同等或接近项目的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购标时须提供已支付的标书费银行凭证,且凭证摘要中应注明购标单位名称和费
用用途。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
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6-13 17:00:00起至2018-06-20 17:00:00期间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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