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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工业园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19 收藏项目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工业园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上高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按照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上高工业园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阳光-SG2018-028
2、项目名称:上高工业园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3、资金预算:82万元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上高工业园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1项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技术参数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资格件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件;
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投标人自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5)投标人自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用与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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