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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鼓山车辆基地及竹岐停车场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预报名通知预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2 收藏项目
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鼓山车辆基地及竹岐停车场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预报名通知预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476万元 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鼓山车辆基地及竹岐停车场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预报名通知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鼓山车辆基地及竹岐停车场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1.2.建设地点:福州市;
1.3.项目内容:拟定食材采购计划并代为采购食材,食材管理,配合招标人对食材品质数量进行验收;饭菜制作,食谱安排、配送,食堂相关场地(含设施、设备)卫生清理,食堂内设施设备管理、维修、保养,服务团队的组建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完成招标人指定的相关任务。
1.4. 服务期:2年,鼓山车辆基地食堂服务起止时间暂定为2018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竹岐停车场食堂起止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1日~2020年7月31日,实际起止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潜在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投标人近3年在餐饮经营项目(含正在经营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无任何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投标人应承揽过下述任意一项定义的类似项目业绩(含现有正在经营的项目):
①近5年承揽过 1 项经营年限不少于1 年且就餐人数达 400 人以上的国家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的食堂经营业绩;
②近5年承揽过 1 项经营年限不少于1 年且餐厅面积达500 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的食堂经营业绩。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拟派本项目的餐厅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①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从事餐饮业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现从事餐厅经营管理,具有3 年以上(含 3 年)的餐厅管理经历,从事餐厅经营管理期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④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上须有社保中心的电子章和防伪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近3年或近5年,是指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顺推 3 年或5年。
3.预报名时间及方式
3.1.预报名时间: 2018 年 6 月 22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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