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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长安郭氏民宅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2 收藏项目
陕西省长安郭氏民宅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受西安市长安民居博物馆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长安郭氏民宅安防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郭氏民宅安防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009-ZYXCG201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民居博物馆***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请登录)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括入侵报警子系统、视音音复核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联动控制子系统、防雷接地子系统及系统、传输子系统、后备电源子系统等多个可独立运行的子系统,并对这些子系统进行集成化设计。系统具有防盗、防抢、防破坏、图像复核、声音复核、录像、录音等多种功能。同时包含旧线路改造分部工程。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57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响应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安防工程专业资质一级(含)以上、建筑智能化专业资质二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资质二级(含)以上(外省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备案的相关资质原件);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响应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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