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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高纯水自动化制备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2 收藏项目
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高纯水自动化制备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纯水自动化制备系统已批准采购,采购单位为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锂离子电池生产所需高纯水自动化制备系统。欢迎满足本次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从事水处理设备和工程的开发、设计及制造的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高纯水自动化制备系统采购
2.1.2招标编号:LSZB2018001
2.1.3交 货 期:合同签定后7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除不可抗力外,供货、安装、调试时间不得顺延。
2.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877号中德生态园)。
2.2招标范围
本设备适用于锂电池生产过程中高纯水的制备和输送,生产过程中的数据和产品准确关联,要求自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各设备的生产人员信息、生产时间(班次、日期、时间)、纯水制备过程参数、设备参数(含设备ID)等,且保存在本设备自配的工控电脑上,可通过工控电脑与招标人的MES系统通信,便于招标人对信息的追溯与管理,实现智能制造。
共1个包,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单位,能够提供本次招标所需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投标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供应商2016或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
3.2信用要求
(1)提交《投标人信用证明承诺》(格式详见附件三)。
(2)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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