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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2 收藏项目
兴隆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622_1009016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采购项目编号:XLZ01[2018]09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兴隆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0
采购用途 : 本次采购针对兴隆县范围内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主要工作内容有实施方案、技术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普查清查,入户调查,与普查有关的现场监测,普查质量评估,普查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信息化工作,宣传、培训,以及普查机构认为可以委托的其他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营业范围须具备环境咨询、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生态服务其中之一; 2、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如为2018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第一季度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提供2018年4月至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可以是缴纳社保凭证或缴纳社保的银行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 6、提供2018年4月至6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可以是完税证明或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6-2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6-29
时刻说明: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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