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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烷基化及3万吨年废酸处理项目玻璃钢设备(活性炭反应器、稀酸罐)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5 收藏项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烷基化及3万吨年废酸处理项目玻璃钢设备(活性炭反应器、稀酸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625_11033488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镇海炼化玻璃钢设备(活性炭反应器、稀酸罐)招标所需玻璃钢设备(活性炭反应器、稀酸罐)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712-2107-7652-B1
2.项目内容:镇海炼化玻璃钢设备(活性炭反应器、稀酸罐)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容器类
1.00
 
包1-玻璃钢设备(活性炭反应器、稀酸罐)
2
其他容器类
1.00
 
包1-玻璃钢设备(活性炭反应器、稀酸罐)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0月15日、甲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近5年内需具有类似在废硫酸处理装置中类似规格设备的设计/制造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6月23日8:00时至2018年7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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