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煤场增加全封闭装置(挡风墙拆除部分)招标公告
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煤场增加全封闭装置(挡风墙拆除部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5 收藏项目
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煤场增加全封闭装置(挡风墙拆除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煤场增加全封闭装置(挡风墙拆除部分)(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5-JGZB18-1006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采用国内 公开, 一步制, 网上开标
1.2 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国电集团已经批准。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挡风抑尘墙钢结构为钢支架形式,挡风板采用双面静电喷塑镀铝锌板材料,挡风抑尘墙布置在露天一期挡煤墙外侧,防风抑尘墙工程总体由地下基础、钢结构支承架、抑尘墙板共同作用组成,并包含排水沟、雨水管道、煤场喷淋母管、煤场洒水喷枪支管、爬梯及检修平台、照明及电缆等。 根据环保要求,需在煤场增加全封闭装置,现有挡风抑尘墙土建基础、钢结构以及附属设备需全部拆除。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聊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煤场增加全封闭装置(挡风墙拆除部分)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内至少2个火电厂相同或相似的设备设施安装或拆除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检修范围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请提供满足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详见招标公告。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回访记录、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含工程名称、维护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维护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维护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维护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6月25日 09:00至 2018年07月03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