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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6 收藏项目
吴川市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吴川市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购买单位为吴川市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湛江众恒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吴川市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ZJZH2018-GK-GZ002
1.3招标人:湛江众恒投资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生产用车辆购买项目;拟采购9辆栏板式轻型载货车及1辆中型载货车,预算采购金额为131万元。
拟采购货物
拟采购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供货期
标段划分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栏板式轻型载货车
9辆
12万元/辆
40天
1个
200
栏板式中型载货车
1辆
23万元/辆
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获得工商行政登记管理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法人资格;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及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企业法人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3.4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如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或其直属各供电局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在报名开始日期前,黑名单必须已解除方可报名。(出具书面承诺函);
3.6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的产品生产资质。产品必须通过具资质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试验或鉴定,能完整提供由国内(或国际)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3.7代理/经销商应具有本次招标标的物的有效代理/经销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标的中同时投标。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的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3.10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委托他人签订正式合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给他人代为履行;
3.11投标人(非广东省内注册的)应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正式注册或委托形式,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中标后需为车辆办理湛江地区的汽车牌照。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含;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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