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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巡线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7 收藏项目
南水北调巡线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716_285505616045015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巡线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整体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2011】8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房山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交通信号灯工程(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南水北调巡线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交通信号灯工程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交通信号灯工程;合同估算价:118.387202(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南水北调巡线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已竣工的工程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3.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07月16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单位。
3)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6日至2018年07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至2018年7月20日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至2018年7月2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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