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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小学卫生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7 收藏项目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小学卫生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小学卫生间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G2018-3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小学卫生间改造工程
3.招标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小学卫生间改造工程,包括卫生间隔断更换总量的1/4,铝扣板更换天棚面的1/3,厕所门全部更换,洗手台面全部更换,蹲位全部更换,小便斗全部更换,水龙头全部更换。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27日)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肆万柒仟元整(¥347,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更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7.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1投标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3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7.4投标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5投标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内)。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6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7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3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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