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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0 收藏项目
G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2017]49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720_101025258
招标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G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已由巩发改【2016】91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巩义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G310巩义境(焦桐高速至回郭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2.2采购编号:巩财公开[2017]49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巩义市北山口镇南官庄村东南焦桐高速东侧,本项目终点偃师境国道310线规划线位,路线全长21.55公里,实际建设里程约14.5公里。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全生命周期为22年,其中建设期暂定2年,运营期暂定为20年。
3.2投资概算:本项目暂估总投资为14亿元。
3.3项目规模: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3.5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大桥3座,新建涵洞 25 道(不含互通范围),分离式立交 1 处,通道 2道,互通立交 2 处,平面交叉 6 处;养护工区 1 处;改路 1 处。
3.4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境内
3.5运作模式: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
3.6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4.4财务要求:
4.4.1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4.2本项目融资支持文件如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初步合作意向函等,融资支持文件须由银行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出具、且不低于11.2亿元人民币;
4.5业绩要求:
4.5.1 2013年1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15亿元PPP项目投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5.2 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施工任务,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和和交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
4.6信誉要求:
4.6.1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开具时间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出具。
4.6.2投标人至开标之日止,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
4.7本次接受联合体申请。
4.7.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应首先满足以上4.1、4.2、4.4、4.5.1、4.6款的要求,在项目公司中占股比例不低于30%;
4.7.2本项目要求承担施工职能的社会资本应同时满足以上4.1、4.2、4.3、4.4.2、4.5.2、4.6款的要求;
4.7.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 投标报名
7.1***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30日18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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