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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18年鹿城、瓯海、龙湾、洞头公安监控设备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0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18年鹿城、瓯海、龙湾、洞头公安监控设备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18年鹿城、瓯海、龙湾、洞头公安监控设备代维项目(比选编号:ZJZT-2018-1163),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中国铁塔温州市分公司通过与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进行本着资源整合、节约成本的考虑,将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承接的2018年鹿城、瓯海、龙湾、洞头的公安监控设备代维业务统一交由我方维护。具体情况如下:
维护项目的预估规模(点位数量)
智能卡口(城际)(详见清单)
智能卡口(市际)(详见清单)
2490
51
1.2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1500120元(含税);
1.3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
1.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
1.6服务期限:60日历天,以实际项目为准;
1.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为1人,份额为100%。
二、应答人资格审查
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如下:
(1)应答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3)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b.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c.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d.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e.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f.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g.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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