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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通2018-2019年小型机房气体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0 收藏项目
深圳联通2018-2019年小型机房气体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720_11036434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深圳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深圳联通2018-2019年小型机房气体消防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深圳。
2.2招标范围:包括汇聚机房气体消防系统的现场勘察、消防系统设计、消防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以及对符合消防报建要求的机房按消防局要求进行报建和验收。
2.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7.33万元(含税),最终规模以招标人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1.3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消防工程项目,若合同包含其他项工程,需给出能体现消防工程金额的证明),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3.4服务机构要求:在深圳有服务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发票,或者提供注册地为深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在深圳无服务机构,则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为本项目组建本地服务机构。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按照附件格式及内容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3.6 廉洁诚信要求:投标人需按照格式及内容提供廉洁诚信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  7 月20 日8时30分到2018年 7 月 27 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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