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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PPP项目组织公众外出学习参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4 收藏项目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PPP项目组织公众外出学习参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TF-LL-201835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14_101130594
开标时间:2018-09-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82万元
受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PPP项目组织公众外出学习参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PPP项目组织公众外出学习参观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HNTF-LL-201835***
  采购预算:282.6万元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近 3 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并提交的,视同为持有并提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特定资格条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 08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08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到 12:00,下午 15:00 时到 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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