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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防爆电热液位计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5 收藏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防爆电热液位计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18-XA304-WZ5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项目,包含28项物资,划分为 1 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_55.1949_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2.3 交货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提供近三年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明资料。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法律纠纷资料。
3.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涉及产品的良好合同履行能力、经营经验和售后服务能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物资销售业绩。
3.6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8月16日至2018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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