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寿王庄、卫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16_10114273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寿王庄、卫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唐山市路北区发展改革局 以 北审批核字【2018】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北区站西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路北区站西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寿王庄、卫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边各寨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共包含六个村:寿王庄、卫家庄、边各寨一村、边各寨二村、边各寨三村、边各寨四村。回迁安置区域为西至站前路,东至南园西路,南至南二道,北至将军坨道。回迁占地共424.35亩,建设回迁安置总面积约为836715.13平方米。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分别为:
寿王庄、卫家庄回迁户为543户,回迁占地约164.93亩,回迁安置面积约为274400平方米(含教育用地),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98575.79平方米,含小学建筑面积约为6032.53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为3718.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75824.21平方米。地上建设6栋27层,9栋21层住宅楼,沿道路临街布置商业楼,24班小学,12班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治安联防站等配套公建;小区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管网等工程。
边各寨一村、二村回迁户为516户,回迁占地约111.78亩,回迁安置面积约为253047.16平方米,其中地上约为185335.05平方米,地下约为67712.11平方米。地上建设8栋27层,10栋21层住宅楼,沿道路临街布置商业楼,独立商业,社区服务中心、治安消防站、居委会、物业管理等配套公建;小区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管网等工程。
边各寨三村、四村回迁户为646户,回迁占地约147.64亩,回迁安置面积约为309267.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22174.92平方米,包括地上住宅及公建;地下建筑面积约为87093.05平方米。地上建设11栋27层、9栋21层住宅楼,沿道路临街布置商业楼,社区服务中心、治安消防站、卫生站、居委会、文化活动站、市场、物业管理等配套公建;小区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管网等工程。
本次招标为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寿王庄、卫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 。
2.3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1、边各寨区域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2、寿王庄、卫家庄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建安施工、采购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小区住宅楼、公建及各项配套设施、小区规划红线内综合管线建设等。3、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负责协助市政接口工程及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4工期:共计10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7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6标段说明: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寿王庄、卫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边各寨一村、边各寨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边各寨三村、边各寨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以上三个项目,但最终最多只能中一个。如果在前一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项目中只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合成,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按照以上顺序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 资质, 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8-16 至 2018-08-22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16_10114273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寿王庄、卫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唐山市路北区发展改革局 以 北审批核字【2018】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北区站西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路北区站西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寿王庄、卫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边各寨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共包含六个村:寿王庄、卫家庄、边各寨一村、边各寨二村、边各寨三村、边各寨四村。回迁安置区域为西至站前路,东至南园西路,南至南二道,北至将军坨道。回迁占地共424.35亩,建设回迁安置总面积约为836715.13平方米。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分别为:
寿王庄、卫家庄回迁户为543户,回迁占地约164.93亩,回迁安置面积约为274400平方米(含教育用地),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98575.79平方米,含小学建筑面积约为6032.53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为3718.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75824.21平方米。地上建设6栋27层,9栋21层住宅楼,沿道路临街布置商业楼,24班小学,12班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治安联防站等配套公建;小区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管网等工程。
边各寨一村、二村回迁户为516户,回迁占地约111.78亩,回迁安置面积约为253047.16平方米,其中地上约为185335.05平方米,地下约为67712.11平方米。地上建设8栋27层,10栋21层住宅楼,沿道路临街布置商业楼,独立商业,社区服务中心、治安消防站、居委会、物业管理等配套公建;小区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管网等工程。
边各寨三村、四村回迁户为646户,回迁占地约147.64亩,回迁安置面积约为309267.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22174.92平方米,包括地上住宅及公建;地下建筑面积约为87093.05平方米。地上建设11栋27层、9栋21层住宅楼,沿道路临街布置商业楼,社区服务中心、治安消防站、卫生站、居委会、文化活动站、市场、物业管理等配套公建;小区绿化;道路硬化;室外管网等工程。
本次招标为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寿王庄、卫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 。
2.3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1、边各寨区域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2、寿王庄、卫家庄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建安施工、采购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小区住宅楼、公建及各项配套设施、小区规划红线内综合管线建设等。3、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负责协助市政接口工程及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4工期:共计10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7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6标段说明: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寿王庄、卫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边各寨一村、边各寨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边各寨三村、边各寨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以上三个项目,但最终最多只能中一个。如果在前一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项目中只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合成,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按照以上顺序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 资质, 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8-16 至 2018-08-22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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