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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1至5号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7 收藏项目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1至5号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17_110394999
招标人: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CHDTDZ156/17-SG-02)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18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 1至5号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56/17-SG-0201
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
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
30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活性分子脱硝系统(EP)】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
2.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1台套活性分子脱硝项目投运业绩。业绩条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及能够证明改造效果的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和改造效果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无电力行业不良业绩,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所承担过的工程未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9.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17 09:00到 2018-08-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17 09:00 到 2018-08-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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