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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段场工艺设备(第五批)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7 收藏项目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段场工艺设备(第五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兰轨交招机设备[2017]1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17_101145152
开标时间:2018-09-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段场工艺设备(第五批)采购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34:66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段场工艺设备(第五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2 建设规模: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设东岗车辆段、陈官营停车场各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西客站附近和东岗车辆段内,设控制中心1座,位于东岗车辆段内。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抢险车辆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货、调试、设计联络、各检验、试验、验收、培训等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设备采购清单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工具抢险车

2
2
箱式货车

2
3
大客车

3
4
卡车

1
5
皮卡车

2
6
随车吊

1
2.5 交货期:2018年11月(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度具体调整)。
2.6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所投产品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
3.1.3 投标人自2013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具有运输、抢险功能的车辆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
3.1.4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至2017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书,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8年 8 月 17 日20:00至2018年 8 月 25 日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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