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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长春院区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8 收藏项目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长春院区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JLZY-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长春院区道路维修工程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80806]-2565号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长春院区道路维修工程;
2.2建设地址: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
2.3工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工;
2.4招标范围:长春院区道路维修工程;
2.5招标控制价:1050000.00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3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6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28 日至2018年 9 月 3 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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