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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华锦能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专用线站场中转发运聚烯烃树脂(PP、PE)的接取送达及站台装卸服务项目和聚氯乙烯(PVC)站台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30 收藏项目
陕西国华锦能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专用线站场中转发运聚烯烃树脂(PP、PE)的接取送达及站台装卸服务项目和聚氯乙烯(PVC)站台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陕西国华锦能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专用线站场中转发运聚烯烃树脂(PP/PE)的接取送达及站台装卸服务项目和聚氯乙烯(PVC)站台装卸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能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5289。
2. 招标内容
2.1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的聚乙烯(PP)、聚丙烯(PE)树脂在陕西国华锦能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专用线站场中转发运的接取送达、棚车装卸、防护安全措施等相关业务。
2.1.1货物接取送达管理:乙方负责煤制油公司指定工厂(榆林公司成品库房)到甲方专用货场站台货物的提货、接取、送达、接卸工作,乙方应承担货物提货、接取、送达、接卸全过程的一切责任。
2.1.2专用线站台货物管理:乙方对煤制油公司货物进行安全保护,承担货场设施(防护网、移动推拉门、货场固定大门、移动厕所、移动值班室等)的管理、货物的一切管理责任。
2.1.3装卸货物管理:乙方负责站台防盗、防火防护,棚车清扫、整备加固,车厢铺底垫层,车门防盗措施及成品防护管理;站台、轨道设备维护管理;站台、轨道卫生管理;托盘安全回运管理。乙方负责购买站台货物的防护材料(防雨篷布等),以及铁路发货和车辆加固所需的材料和订购施封锁。
2.1.4发运装车防护管理:乙方在接取、送达、接卸、站台备货码放、装卸货物、棚车装车等工作环节,须按照甲方防护标准执行。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装卸作业标准和附件2:棚车垫衬材料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及铺底垫衬标准。
2.1.5乙方负责锦界车站车皮货物运单填写及取送工作,须保证取送货票的及时性、准确性。
2.1.6车辆机具、作业人员要求:乙方负责配备正常足够的作业机具和人员,必须满足铁路方核定的篷车一批次装车作业时间130分钟;超出核定时间范围装车,甲方有权考核。站台货物滞留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每批次货物站台货物滞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超过滞留时间甲方有权考核。聚乙烯及聚丙烯单批次作业车数按10车核定,PVC单批次按10-15车核定。乙方配备的人员机具应考虑聚乙烯/聚丙烯和PVC 承认车同时到达作业要求。
2.1.7货损:短倒、卸车、货场存货管理期间发生的货损,全部由乙方负责赔付。铁路运输保价范围内发生的货损,铁路保险赔付之外的差价部分由乙方进行补充赔付。托运方(煤制油公司)提供货损等手续齐全而赔付未果的,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赔付标准以煤制油销售分公司当月到达端各异地库销售价格加权平均价为准)
2.1.8甲乙双方定期对站台库存进行盘库并出具双方确认的盘库报告,如出现单货不符货损,则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库。
2.1.9上述产品装车产生的货车延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货车延占费以车站货运室出具延占费核收单(杂费)为准。如货车延占费由甲方和车站结算,该笔费用从乙方的装卸费中结算扣除。
国专线产品调运装车顺序以煤炭装车发运优先。
2.1.10中转发运聚乙烯(PP)、聚丙烯(PE)树脂数量:10万吨。
2.2陕煤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聚氯乙烯(PVC)棚车装卸、防护安全措施等相关业务服务范围。
2.2.1乙方负责站台货的叉车装卸作业(包括在链板机上铲货、站台堆码、装火车、装卸汽车、托盘回运)。
2.2.2 PVC装卸车(棚车)作业流程标准及货场管理同PP/PE,(PVC装车用的车体衬垫纸板和防脱器由甲方提供除外)。
2.2.3装车产生的货车延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货车延占费以车站货运室出具延占费核收单(杂费)为准。如货车延占费由甲方和车站结算,该笔费用从乙方的装卸费中结算扣除。
2.2.4货损:破损率不大于0.05‰,破件率不大于0.35‰,超出部分由乙方按照市场价全额向托运方赔付。如托运方与甲方结算超出部分货损时,该笔费用从乙方的装卸费中结算扣除。
2.2.5车辆机具、作业人员要求:乙方负责配备正常足够的作业机具和人员,必须满足铁路方核定的篷车一批次装车作业时间130分钟;超出核定时间范围装车,甲方有权考核。
2.2.6国专线产品调运装车顺序以煤炭装车发运优先。
2.2.7中转发运聚氯乙烯(PVC)数量:20万吨。
2.3项目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中转发运聚乙烯(PP)、聚丙烯(PE)树脂和聚氯乙烯(PVC)总量达到30万吨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投标人需具有劳务派遣或劳务承包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均为盈利;
3.1.4投标人2015年至开标之日至少有3项站台货物管理或站台装卸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3.1.5投标人自有或可调用车辆不得低于12台叉车,提供自有叉车或租用叉车证明资料;
3.1.6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无公开信息披露的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3.1.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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