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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空港产业园综合开发工程标准化厂房(Ⅱ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7 收藏项目
淮安空港产业园综合开发工程标准化厂房(Ⅱ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0917_18181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淮安空港产业园综合开发工程标准化厂房(Ⅱ区)工程监理  已由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空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Ⅱ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淮安空港新区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园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空港产业园园区境内;
2.2 工程规模:新建3#厂房、4#厂房、5#厂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32578.98平方米;(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范围:新建3#厂房、4#厂房、5#厂房、综合楼等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全面管理、协调和控制等;
2.4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约50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服务期为实际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73.0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项目总投资约:5048.478万元。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4投标企业必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
3.5.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3.5.2省内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在淮安市区范围内在监工程不得超过一个,区域外(含淮安市下属县)无在监工程;省外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提供企业承诺书或提供建设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5.3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至少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  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  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提供有效的证书)
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如有兼任的均不得分。
3.7授权委托人、拟选派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上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及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投标申请人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9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 10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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