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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秋湖嘉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9 收藏项目
南京市溧水区秋湖嘉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0918_101275169
开标时间:2018-10-2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所需秋湖嘉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文件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秋湖嘉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二、招标项目简介:
秋湖嘉苑项目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为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为39栋高层住宅及商业、社区等配套。
秋湖嘉苑实际用地总面积为278861㎡。
总建筑面积:591662.91㎡;
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40505.20㎡,其中:高层住宅39幢,面积约422370.98㎡;商业面积约10380.26㎡;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约2609.79㎡;社区用房面积约2128.50㎡;配电房、门卫面积约1930.00㎡;活动用房面积1085.67㎡;
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51157.71㎡,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约127590.59㎡;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约23567.12㎡。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或者物业服务的企业;
2、管理业绩条件:有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
3、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2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4、投标申请人应当是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物业服务企业;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物业管理投标报名表;
2、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提供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简历(载明工作经历、管理业绩)原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物业管理教育培训记录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
6、提供企业类似业绩委托合同;
7、在管的主要项目获得并保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提供以下资料:(1)示范、优秀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表彰的正式文件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8、外地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投标的,应当出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当年开启的诚信证明。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二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可能被拒绝。
五、投标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采取公开择优方式选择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投标人。
招标人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业绩:
1、在管项目获得且保持的国家示范+3分/个、省优+2分/个、市优+1分/个(同一管理项目业绩得分以最高一级的业绩计分);
2、1年内有效投诉-2分/个;
综合计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选择投标人,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
择优选择过程中,若最后可选的投标申请人出现分值相同且超出规定的投标人数量时,则这些相同分值的投标申请人通过公开随机抽签方式最终确定投标人。
六、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
(1)发布时间: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5日
2、接受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9时00分~2018年9月25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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