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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补偿器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9 收藏项目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补偿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AL-352 1、招标条件
***受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补偿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补偿器采购
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工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供货到施工现或场实际情况按甲方要求。
2.4招标范围:补偿器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管道直径
补偿型式
设计数据
波纹管
其他材质
数量
DN1200
大拉杆横向补偿器
横向位移:40mm,横向刚度:950N/mm,2台。
    2
DN1200
三通压力平衡补偿器
横向位移:45mm,横向刚度:650N/mm。轴向位移:20mm,轴向刚度:1920N/mm,2台。
    2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3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授权书。
投标人提供近3年3项类似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按提供的数据进行设计、核算系统管道膨胀、载荷的能力。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近5年内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9月19日9:00起至2018年9月25日16:00止,***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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