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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石油工程新疆工区2018年液化天然气(LNG)(包-B1-塔河工区)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26 收藏项目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石油工程新疆工区2018年液化天然气(LNG)(包-B1-塔河工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0926_11043665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西南石油工程新疆工区2018年液化天然气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液化天然气(LNG)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西南石油工程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1010A/B-0505-12729-B1
2.项目内容:(重招)西南石油工程新疆工区2018年液化天然气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液化天然气(LNG)
10000.00

包-B1-塔河工区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1月1日、交货地点1:新疆巴州轮台县顺北工区顺北1-1井100km范围内。交货地点2:新疆巴州轮台县塔河油田TK432基地100km范围内。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书》。 2.投标方必须是具有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石油天然气等生产资质的企业,或具有燃气销售或经营资质的企业。 3.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4.自行运输需提供自身运输资质,外委运输需提供合作运输商的运输资质和运输协议。(运输资质要满足液化天然气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投标方书面承诺所提供液化天然气气化后符合招标方天然气进厂质量标准,检验指标详见技术要求。 6.投标方书面承诺同意接受付款条件即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开始付款。 7.投标方书面承诺必须按照招标方需求计划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9月26日8:00时至2018年10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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