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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通州分公司客户侧投资项目-舞美基地语音交换机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09 收藏项目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通州分公司客户侧投资项目-舞美基地语音交换机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1009_11044626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通州分公司客户侧投资项目-舞美基地语音交换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YD20180002701),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通州分公司客户侧投资项目-舞美基地语音交换机采购项目。
1.2项目内容:语音交换机1台。
1.3交货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1.4比选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IP专用交换机(IP PBX)

1.00
二、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2)应答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证明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如三证或五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如国家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截图资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3)应答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2.3业绩要求:
近3年(2015-2018年)销售过语音交换机同类产品业绩。并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被查。销售额仅统计采购产品的金额,未区分采购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4其他要求:
(1)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见本文件第六章应答人格式),并盖公司章;(电子扫描件)
(3)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4)应答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应答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电子扫描件)
(5)对于本次应答本项目产品为其他厂商授权产品时,应提供授权证明文件。(电子扫描件)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10月09日17时00分至2018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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