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车辆解体招标公告
***受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车辆解体{招标编号:ZKGSG-ZB-2018317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受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采购项目车辆解体{招标编号:ZKGSG-ZB-2018317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简要说明 |
指定车辆总数量 |
拟中标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低限价 |
根据指定数量公务用车的解体相关服务 |
约800 |
1家 |
3年(视履约情况一年一签) |
400元/吨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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