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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货运中心2018年装卸业务外包(委外)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18 收藏项目
锦州货运中心2018年装卸业务外包(委外)谈判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1017_-1
锦州货运中心2018年装卸业务外包(委外)
公开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SYJ2018-CGS0900
锦州货运中心2018年装卸业务外包(委外)公开谈判项目,立项单位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其他,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A01,A02,A03,A04,A05,A06,A07,A08,A09包件所需服务,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
为提高运输生产效率,解决装卸职工年龄老化及劳力严重不足问题,保证锦州货运中心辖区内铁路货物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实现进驻专用线增加铁路两端运输收入目的,2018年,锦州货运中心拟将辖区内货场(专用线)整车人力装卸车作业,散堆装货物装车平顶、卸后清底作业,杂作业等装卸业务外包
2.采购依据
1.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408号);
2.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细则》(沈铁物资〔2017〕409号);
3.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办法》(沈铁物资〔2017〕411号);
4. 其它本项目相关采购批复文件、办法、批示等。
3.资金来源
其他
4.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的服务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件1。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如下:
A01,A02,A03,A04,A05,A07,A08,A09: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有货物装卸,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要求供方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
2、注册资金不少于    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06: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有货物装卸,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要求供方开具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
2、注册资金不少于    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本次公开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3注册资金为三证合一的单位,注册资金无显示的需提供注册地工商局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5.4本项目要求开具发票税率情况详见附件1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2日,每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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