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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丹江口库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18 收藏项目
栾川县丹江口库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受栾川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栾川县丹江口库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栾川县丹江口库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仪器设备
二、招标编号:ZTGL(LY)2018-07-984
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8-09-3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约1400万
五、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工期(竣工期):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根据实际需要按采购人要求在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实用要求。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九个标段。
一标段:生物炭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二标段:太阳能杀虫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1)
三标段:太阳能杀虫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2)
四标段:有机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五标段:农业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六标段:水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七标段:生态浮床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八标段: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九标段:物理性病虫害防治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六、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未标注进口产品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制造或经销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网上查询为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投标单位可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一个投标单位同时中多个标段,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中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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