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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19 收藏项目
卢氏县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谈判招标公告
***受卢氏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卢氏县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内容
1、采购人:卢氏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HNCA2018-LS052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6、采购预算:¥200000.00元
7、供货日期:≤20日
8、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二、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销售该项目的所有内容;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代理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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