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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牙哈装车站液化气装车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2 收藏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牙哈装车站液化气装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303-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牙哈装车站液化气装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服务业务):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由中标人负责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运销部所属牙哈装车站液化气铁路栈桥(南北区各1座)的生产运行,根据火车车辆的到站时间和站内装车计划,及时承担装车工作,确保液化气及时外销。负责液化气公路装车,根据液化气汽车(槽车)车辆的到站时间和站内装车计划,及时承担装车工作。合同期内,预计装车量40万吨/年,其中铁路装车量30万吨/年(每天需装4-6列,每列6个车,两列车同时装车,每次装车用时4h),公路装车10万吨/年(平均每天16个车,3辆车起装,最多同时装4辆车,每次装车用时3h)。
2.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负责液化气铁路栈桥(南北区各1座)、液化气公路装卸区的生产运行,确保各系统及装置安全平稳生产运行。
2.2.2负责进站液化气车辆的安全检查,根据车辆到站时间及时装车,确保液化气及时外销。
2.2.3负责按规定频次对液化气装车区域巡检。
2.2.4负责液化气装车区域设备设施操作运行、流程切换及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
2.2.5负责液化气装车区域消防系统应急状态时的操作运行。
2.2.6负责液化气装车区域各类数据的日常记录、审核,各类报表、台账资料的编制、统计、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
2.2.7负责液化气充装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及能力评估,按规定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
2.2.8负责液化气装车区域现场卫生清洁工作。
2.2.9协助甲方进行牙哈装车站装车队QHSE管理等工作。
2.2.10协助甲方处置液化气装车区域可能发生的各类应急事件及参加日常应急演练工作。
2.2.11协助甲方进行员工队伍建设、班组建设、HSE标准化站队建设、安康杯劳动竞赛及其他荣誉的创建等工作。
2.3服务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食宿由甲方提供,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并在甲方监管之下组建服务队伍,为甲方配备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乙方自主进行人员招聘、上岗培训、健康检查、队伍管理等工作。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考核标准,完成工作任务量。
2.4资产、设备交接
2.4.1资产、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用,乙方只具有使用权。
2.4.2资产、设备交接按甲方的资产、设备清单进行现场实物交接;经双方签字后各存一份。
2.4.3在终止服务协议交接时,乙方必须按双方签字的交接清单如数盘点,保持物品完好无缺,如有短缺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2.5服务起止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本次招标采取“1+1+1”方式,即:本项目分为三个阶段签订合同,第一阶段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第三阶段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每一阶段都要重新签订合同。
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阶段合同执行完成后,根据上一阶段合同的执行情况,招标人可以与中标人直接签订下一阶段合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重新招标。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后期续签合同的合同价款以当年的实际工作量和本次中标价格为基础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营业范围涵盖石油技术服务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油气生产技术服务等内容;
3.2.2业绩要求:⑴在近两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液化气铁路和公路装车方面的业绩合同至少一份(服务时间180天以上)。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在评标现场可查询验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评审结论判定为“无效业绩”及相关不利后果。
3.2.3信誉要求:①企业信誉:企业经营正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开标当天前已经移除的除外);②同时在塔里木油田公司各类承包商评价中不得被列入黑名单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截图或者现场查询)。③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信誉承诺)。
3.2.4 QHSE要求:1)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管理规定。(提供组织机构、职责及相关资料和承诺)
3.2.5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见下表:(附表1)
序号
岗位
在岗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2证书
 
2
HSE工程师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2证书
 
3
综合管理
1
中专及以上学历
 
4
公路装车班长
每班1人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压力管道巡检维护、硫化氢知识及安全防护培训证
 
4
公路装车工
每班2人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硫化氢知识及安全防护培训证
 
5
铁路装车班长
每班1人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压力管道巡检维护、硫化氢知识及安全防护培训证
 
5
铁路装车工
每班4人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硫化氢知识及安全防护培训证
 
拟推荐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在塔里木油田公司供应商库内的,需要按照塔里木油田规定的相关程序对其资格能力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向其发放中标通知书,否则该投标人中标无效。塔里木油田公司将顺序推荐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国家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或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2018-10-22 19:30:00至2018-10-2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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