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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5吨正面吊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4 收藏项目
辽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5吨正面吊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1023_3710959259198239

辽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5吨正面吊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2018-CGS0938
辽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5吨正面吊公开招标项目,立项单位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需物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2016年我单位承包了由沈阳铁路局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发包的新建沈阳铁路局白城铁路物流基地改扩建工程,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变更协议,合同编号:吉建(2016)年(施)字29-1号。协议中约定白城快运基地的自购设备包括45吨正面吊由施工单位购置。依据协议附件自购设备清单,拟购置45吨正面吊6台.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具有正面吊运起重机(起重量不小于45吨)制造资质证书,供方必须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金:生产厂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所代理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也要不低于25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生产厂须具有ISO9000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时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9.投标人应提供该产品由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相应的证明。
10.投标产品为成熟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近3年同类产品业绩证明,3年总业绩不少于10份。附合同原件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注册资金为三证合一的单位,注册资金无显示的需提供注册地工商局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3.4本项目要求开具发票税率情况详见附件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01日,每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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