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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清分中心清分系统更新改造(ACC主用中心机房基础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6 收藏项目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清分中心清分系统更新改造(ACC主用中心机房基础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轨道交通清分中心清分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已以沪地铁投〔2016〕4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100%国有资金,其中,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出资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为项目执行方。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轨道交通清分中心清分系统更新改造(ACC主用中心机房基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详见技术规格。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负责ACC主用中心机房微模块及附属设备的系统集成、系统设计、设计联络、设备采购、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仓储、交货、保险、施工及安装、现场成品保护、系统调试、系统联调、联调联试、人员培训、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运营移交、试运营、工程最终验收、2年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设备的缺陷纠正和故障恢复、2年质量保证期内系统设备的现场运维服务等工作,确保本工程按期开通,配合招标人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提供后续工程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技术服务。
2.3工期要求: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ACC主用中心机房微模块的建设,满足2019年6月前ACC主用系统投入运行。详细时间节点根据C3大楼建设进度会进行相应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2投标人须具有系统设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系统设备的配件供货、安装和调试、维护和保养的工作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或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建设、集成或维护业绩(以合同、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等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16:30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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