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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客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检测补充能力建设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6 收藏项目
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客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检测补充能力建设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8-10-26***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计划采购客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检测补充能力建设项目客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检测设备,并计划利用企业自筹用于该项目下的支付。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5-1840QTHW0003
招标项目名称:客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检测补充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客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检测设备(50百分位正碰假人)
2套
本招投标项目技术规格书为购置上述设备购置项目的主要技术要求和供货要求,也是投标者(卖方)提出项目的重要依据。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50百分位正碰假人2套。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没有不良记录。
(2)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支持。
(3) 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4) 如果投标人所投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5) 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由出口国政府授权机构签发的设备的原产地证明书,在投标时须提供原厂商承诺函。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 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投标人应提供最近3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应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9) 未能按照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10-2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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