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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6标段大宗自购物资第五批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02 收藏项目
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6标段大宗自购物资第五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8-GNZQ6-WZ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80号)批准建设,并由铁路总公司、广西自治区、贵州省出资建设,已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首批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安排。2015年8月18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授权松江河至漫江等铁路项目出资人代表的通知》(铁总计统函〔2015〕899号)明确南宁铁路局、成都铁路局为贵南铁路方出资人代表,其中贵州境内段纳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建设管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客专贵州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预埋槽道、组合中空锚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贵州境内段,北起贵阳枢纽龙里北站,途经都匀、独山、荔波等市县,跨贵桂省界后进入广西省境内。贵州境内段新建正线199.644公里,引入贵阳枢纽相关工程包括新建贵阳枢纽大土联络线10.755km,改建贵安站及联络线工程9.425km,新建贵阳北第二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动车走行线2.962km。建设总工期6年。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贵州段站前工程GNZQ-6标,位于贵州荔波县,起讫里程为DK172+552.6~DK196+418.95,全长23.866km。
本项目合同造价19.013亿元,合同工期为7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7日,计划开通日期:2023年12月28日。
2.2设计线路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设计行车速度:350km/h;
(4)正线间距:5.0m;
(5)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
(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
(7)牵引种类:电力;
(8)列车类型:电动车组;
2.3计划工期
本标段计划工期:72个月。
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自购物资为预埋槽道、组合中空锚杆。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主要资格为:
3.1预埋槽道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米,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最少一份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必须满足TB/T 3329-2013标准要求,产品检验报告需包含耐腐蚀、疲劳测试、耐火测试等检验项目。
3.1.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五年满足开通运行速度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1年以上投标物资成功运营业绩(正线业绩须满足6公里以上),且供货业绩不低于2.5万米(以合同数量累加为准);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供电处出具的相应运行业绩证明(满足原铁道部运供设备电【2012】32号文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对招标物资进行安装培训的能力,可附技术负责人培训时相关图片,已经培训过的2个项目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组合中空锚杆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中空锚杆年产不低于200万米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至少两份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2.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3日0时0分至2018年11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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