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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本部寄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日期:2018-11-13 收藏项目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本部寄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JZFHYYB201811014 招标编码:CBL_20181112_1014778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本部寄库项目
项目编号:SJZFHYYB201811014***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服务周期:12个月
预算金额:25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石家庄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石家庄市唯一一家对外提供款箱寄库服务的供应商。
拟定唯一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近2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潜在投标人企业具备在甲方所在地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如:在甲方所在地有固定办事机构,提供相关租房证明)。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5年6月30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和安全事故记录;
7、近三年内,具有与金融行业合作的寄库服务经验,并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寄库服务合同);
8、具备寄库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资料;
3、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供应商被处以行政处罚名单、列入黑名单、已启动惩戒措施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供应商须提供近2个年度的财务报告;
5、具备在甲方所在地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的相关资料;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5年6月30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和安全事故记录;
7、同类项目业绩;
8、具备寄库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
9、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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