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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福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沙溪口3号废旧发电机定子出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3 收藏项目
中电(福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沙溪口3号废旧发电机定子出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81112_4049191179461407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中电(福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沙溪口3号废旧发电机定子出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沙溪口3号废旧发电机定子出售
项目编号:瑞晟南招[2018]38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沙溪口3号废旧发电机定子出售,一批,招标最低价:86.21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且为一般纳税人。4.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4.5.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提供经有权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未发生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因回收不及时而影响拆旧工程进度的情况(提供承诺函);4.7.近三年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提供承诺函);4.8.具有卸场地和装卸运输能力(提供承诺函)。4.9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承诺函。4.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预算金额:86.21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09:00至2018年11月16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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